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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政府门户网站
TIME: 2024.08.05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野生植物维护法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维护方法》规则,现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维护野生植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政府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维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告诉》(桂政发〔2010〕17号)一起废止。

  兰科植物(除归入《国家重点维护野生植物名录》的物种及绶草、美冠兰、线柱兰、地宝兰外)

  1. 本《名录》以《我国生物物种名录(植物卷)》为物种称号的首要参阅文献,一起参阅现在的分类学和系统学研究成果。

  2. 本《名录》所维护的目标仅指《中华公民共和国野生植物维护法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维护方法》界说的野生植物。